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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品课程

民法学课程介绍

民法学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学科,属于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核心课程之一。自扬州大学开设法学专业(1993年)以来,民法学一直是法学专业基础课。扬大法学院在民法学课程的具体设置上,经历了一个不断摸索和改革的过程。

2003年之前,曾将民法总论与物权法合并为“民法学”,在大学一年级上学期开设。债权法、婚姻家庭法均独立开设,另设民事案例分析、侵权法作为选修课程。2003年,教育部专家对我校法学专业进行评估,对民法学课程的设置提出相关建议。根据其建议,在2003年的教学计划修订中,将民法总论、物权法、债权法、婚姻家庭继承法、知识产权法各单独开课,均为专业基础课,必修。另开设侵权法、罗马法、外国民商法作为专业选修课。

2006年,法学院进行新一轮教学计划修订,把民法学分为民法学(一)、民法学(二)、民法学(三)、民法学(四),均为专业基础课,必修。其中民法学(一)的内容主要是民法总论;民法学(二)的内容主要是物权法;民法学(三)的内容主要是债权法,包括债法总论、合同法、侵权法;民法学(四)的内容主要是婚姻家庭继承法。知识产权法单独开课,为专业基础课,必修。另设外国民商法、罗马法作为专业选修课。

为弥补课堂教学的有限性,还通过学术沙龙、学术报告、庭审观摩、诊所教育、举办法律文化节等方式促进学生全方位的把握民法的内容。

经过多年的发展,扬州大学民法学课程和民商法学科已经在江苏省内有一定的影响。2001年民商法学获扬州大学优秀课程群一等奖,2005年民法学被评为扬州大学精品课程予以资助建设,并在2006年的中期考核中被评为优秀,学校进一步加大了资助力度。扬州大学民商法学科是扬州大学重点建设的学科,2005年先后主办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年会和民法学年会。2001年,民商法学挂靠教育法学硕士点培养研究生;2006年,民商法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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